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 于2020年6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参会的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赵明坚先生、独立董事冯文先生、独立董事赵天庆先生及独立董事王本哲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维利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期限,并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3,934.18万股(含),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935.64万元,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1,967.09万股(含),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935.64万元,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