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监督职能。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投资建设高端传动装备科创产业园项目(第一阶段)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刘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8、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审核意见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评估;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具体而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合规,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且程序合法,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运用的合规性。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地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核算工作细致严谨,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股东和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可靠的财务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进一步验证了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且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建立了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并且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合理地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核查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金雷新能源重装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银行承兑等业务时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截止2024年底,上述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未实际发生任何担保业务。
7、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8、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与规范性,确保公司高效规范运作,保障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为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实现稳健、可持续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