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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雷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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