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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
鹏辉能源: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0438证券简称:鹏辉能源公告编号:2025-03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夏信德先生、夏杨女士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夯实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夯实科技”)、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头新能源”)之间发生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交易事项。夯实科技、虎头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2025年1月-6月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夯实科技锂电池产品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10,000.002,529.94820.20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虎头新能源锂电池产品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5,000.00338.45207.46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夯实科技锂电池产品820.20-0.10%--
/提供服务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虎头新能源锂电池产品207.46-0.03%--

注:2024年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因此未进行关联交易预计和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夯实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夯实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QWUK4G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彪

注册资本:559.7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岗心路31号201

经营范围: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制造;模具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音响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储能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日照鲲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2.63%,李彪持股

28.38%,其他股东持股28.99%。

2、关联方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万元)2025年半年度(万元)
资产总额1,104.353,617.57
负债总额1,531.894,014.34
净资产-427.54-396.78
营业收入1,049.182,841.31
利润总额-426.5539.11
净利润-426.5539.11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夏信德先生担任夯实科技执行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因此,夯实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夯实科技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夯实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5MACRDB1G1P

成立日期:2023年8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周松毅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32号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气设备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修理;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制造;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股权结构: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公司持股40%。

2、关联方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万元)2025年半年度(万元)
资产总额5,083.945,097.54
负债总额667.191,045.34
净资产4,416.754,052.20
营业收入624.32821.40
利润总额-584.31-367.87
净利润-584.31-367.87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夏信德先生、董事甄少强先生担任虎头新能源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因此,虎头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虎头新能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虎头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为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议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鹏辉能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鹏辉能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

会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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