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8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5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副董事长鲁宏力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8人,代表股份137,194,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2,145,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7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7人,代表股份5,049,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7人,代表股份5,049,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7人,代表股份5,049,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3,343,3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2,406,700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500,936,660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774,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50%;反对1,3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1%;弃权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9,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764%;反对1,3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035%;弃权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794,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2%;反对1,3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99%;弃权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8,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627%;反对1,3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263%;弃权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1%。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768,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02%;反对1,3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3%;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2,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477%;反对1,3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78%;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51,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07%;反对1,295,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4%;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5,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916%;反对1,295,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597%;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47,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3%;反对1,295,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4%;弃权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2,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243%;反对1,295,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597%;弃权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0%。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46,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75%;反对1,293,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2%;弃权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1,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045%;反对1,293,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80%;弃权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昆律师、石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