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码头改建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旨在解决公司超大件装备组装及出海困难的问题,为公司出口装备运输提供便利,可在提升公司大型设备交付能力的同时,提高大型装备的海外接单能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2、本协议为三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近日,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股份”)与杭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杭州富阳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交投”)签订了《关于东洲港1#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拟对东洲港东侧端部原1#泊位进行改造,配备满足重大件装卸工艺要求的装卸设备和设施,并在其后方陆域建设装配车间厂房,投资规模约为8,000万元(具体以设计文本为准),主要用于超大尺寸、超重整装冷箱和塔器设备等重大件运输。建成后该泊位转租给公司实际使用。该项目已于近日完成可研报告论证会,各方正在共同推进项目顺利进行中。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甲方:杭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J24XC81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33号A座908室
法人代表:于京阳
乙方:杭州富阳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668041312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龙浦路200号7-8楼(永兴大厦)法人代表:姚程明截至目前,港务集团、富阳交投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港务集团、富阳交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度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及备案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签订后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协议的签署公司无需履行对外备案审批程序。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杭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杭州富阳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丙方: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鉴于杭州港区缺少重大件码头,无法满足超大尺寸、超重整装冷箱和塔器设备物流需求,影响了富阳乃至杭州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助企纾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东洲港1#泊位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开展合作达成协议。
2、协议内容和效力
项目名称:东洲港1#泊位改造工程改造内容:该项目为东洲港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子项目。该项目拟对东洲港东侧端部原1#泊位进行改造,将原高桩梁板顺岸式泊位改造成挖入式港池泊位,靠泊能力为2,000吨级,配备满足重大件装卸工艺要求的装卸设备和设施,并在其后方陆域建设装配车间厂房,投资规模约为8,000万元(具体以设计文本为准),主要用于超大尺寸、超重整装冷箱和塔器设备等重大件运输。
3、合作事项:
(1)三方承诺成立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加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专人全程参与项目设计阶段、土建施工阶段和设备安装阶段的各项工作。
(2)甲方作为建设主体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的办理和泊位改造及装配厂房的建设。
(3)乙方作为承租主体承诺将承租甲方改造完成后的1#重大件泊位及配套设施,承租费用不低于项目占用甲方的资产及改造投入,具体投资合作模式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并积极支持协助甲方在办理项目行政审批和争取相关补助资金方面的工作,协调处理好甲方与丙方之间的关系和相关权益。
(4)甲方允许乙方将标的转租给丙方实际使用,丙方作为实际使用主体负责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和安装,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手续。
(5)三方应尽快完成内部决策程序,根据计划全力推动尽早完工。
(6)三方同意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有效沟通信息、评估合作进展,并就三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研讨,共同推进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7)因政府审批等原因,致使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无法落地,本协议终止,甲乙丙三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随着公司海外订单的持续增长,产品组装完成后输送港口的运输成为交付的重大瓶颈,杭州港区缺少重大件码头,无法满足超大尺寸、超重整装冷箱和塔器设备物流需求。改建完成后该码头将成为杭州唯一一个海河联运货运枢纽,同时配套近2万方组装厂房及装卸作业区等配套设施。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约定码头改建完成后由公司承租实际使用,是富阳区政府大力支持本地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交付后公司将拥有近港口装配及设备水运交付能力,极大缓解了公司目前超大件装
备出海组装及运输的困难,为公司大型装备出海提供便利,有效降低公司物流运输成本。并能极大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提高大型装备的接单能力,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以及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三方形成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具体的合作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后续工作步骤进一步落实和推进,项目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3、本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不存在发生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未减持公司股份。
七、备查文件
1、《合作框架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