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8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15,091股至5,03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至1.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及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自2024年5月22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9.73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为2,534,212股至5,068,4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至1.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且已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高于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8%,最高成交价为 13.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302,44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回购期限内每月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最高成交价格
13.5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9.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332,985.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 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 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85,713,000股的比例为
1.39%, 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898,370 | 4.38% | 22,276,020 | 5.78%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8,814,630 | 95.62% | 363,436,980 | 94.22% |
股份总数 | 385,713,000 | 100.00% | 385,713,000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可能引起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动的因素影响,公司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年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