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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
中泰股份:关于确认与韩国参股公司设备买卖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4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与韩国参股公司设备买卖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浦项中泰空气解决方案股份公司(POSCO ZHONTAI AIRSOLUTION CO.,LTD,以下简称“PZAS”)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由PZAS向公司采购氪氙精制和氖氦精制装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74, 893,025.00元,设备交付日期为2025年12月。

PZAS是公司持股55%的韩国合资公司中泰赛能韩国有限公司(ZHONGTAISYNERGY KOREA CO.,LTD,以下简称“中泰赛能”)与Posco Holdings Inc(浦项制铁,以下简称“Posco”)的合资公司,中泰赛能持有PZAS 24.90%的股份。PZAS设三名董事,其中一名非常务董事由公司委派,PZAS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公司与PZAS的设备买卖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项目商议过程中的保密性要求以及韩方对项目推进节奏所需,设备买卖合同已在双方公平公开协商后于2024年10月签订,该笔交易先由董事会进行确认,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1(采购方):

1、公司名称:浦项中泰空气解决方案股份有限公司

(POSCO ZHONGTAI AIR SOLUTION CO.,LTD)

2、登记号码:425-86-03229

3、公司类型:股份公司

4、法定代表人:Jeong Sun Gu郑顺求

5、初始缴纳资本:83,911,790,000韩元

6、成立日期:2024年8月27日

7、营业场所所在地:韩国全罗南道光阳市

8、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稀有气体装置、运营制造和销售高纯度稀有气体等业务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份数(股)应缴纳的资本(韩元)持股比例
Posco Holdings12,603,55163,017,755,00075.10%
中泰赛能(ZHONGTAI SYNERGY KOREA CO.,LTD)4,178,80720,894,035,00024.90%
合计16,782,35883,911,790,000100.00%

(二)关联方2(控股公司):

1、公司名称:中泰赛能韩国有限公司

(ZHONGTAI SYNERGY KOREA CO.,LTD)

2、成立时间:2024年3月13日

3、登记号码: 270-88-03088

4、法定代表人:黎佳荣

5、企业地址:韩国仁川广域市

6、注册资本: 2,124,500万韩元

7、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8、经营范围: 氧气、液氧、氪气、氙气等工业气体的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以及以上各种工业气体的提取装置的租赁、出售及进出口贸易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份数(股)应缴纳的资本(韩元)持股比例
中泰股份1,168,47511,684,750,00055%
WEIHUA SYNERGY GASES HK LIMITED849,8008,498,000,00040%
REITEC PLUS INC106,2251,062,250,0005%
合计2,124,50021,245,000,000100.00%

三、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定价依据

2023年12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公告》,为深耕公司在电子特气领域业务,打开国际市场,公司与Posco达成战略合作,于2023年12月签署了《合作投资协议》,拟共同设立PZAS,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制造和销售高纯度稀有气体等业务。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合计持有合资公司24.90%的股权比例。(公告编号:2023-061)。2024年8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赛能与Posco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公司PZAS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韩国国税厅颁发的《商业登记证》。

合资公司成立的目的是利用Posco拥有的丰富的电子气原料,以及公司在电子特气领域优秀的设备制造及运营能力,合力为韩国本地芯片制造商提供半导体制程所需要的部分特种气体,本次设备买卖合同是PZAS公司在深入市场调研以及多方对比后的选择,是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而定,采购价格参考公开市场水平,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氪氖氙氦精制装置

2、合同金额:人民币174, 893,025元

3、交付日期:2025年11月

4、付款条件:卖方提供发票,并提供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后30天内付

款20%,剩余款项根据装置设计、制造及交付进度付款,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

10%,装置交付并验收后一年内支付。

五、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PZAS的装置买卖合同是对公司在深冷设备尤其是电子气领域技术的认可,是公司在海外加快步布局的成果。与Posco之类的国际知名公司合作并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设备制造+投资运营”战略布局的继续落地,是公司技术及服务出海之后,国际化战略的深入推进,对公司发展具有重大的积极作用。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设备设计、制造、交付需要一定的周期,暂未对公司财务形成影响,公司将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财务准则要求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

六、 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除该笔交易外,未与该关联人发生交易。

七、 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公司与PZAS的装置买卖合同是双方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利益转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确认与韩国参股公司设备买卖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PZAS的装置买卖合同是双方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利益转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该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八、 备查文件

1、《中泰股份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泰股份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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