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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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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433证券简称:蓝思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35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23: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18:00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关键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等人才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将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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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截至目前,公司已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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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571,429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7%;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5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85,71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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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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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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