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蓝思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5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11:00,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319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董事办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汇报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通过本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情形,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体系,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且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实现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23,900,967.3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160,205,811.97元。根据《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16,020,581.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255,045,928.14元,减年初已分配利润1,482,162,566.4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717,068,592.51元。

基于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总股本或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与会监事审核,同意通过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按时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和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报告,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对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高效性和连续性,同意公司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拟定的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在行业的薪资水平以及各监事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及分管工作情况,同意通过本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姓名职务2025年度薪酬(万元,含税)
1唐军监事会主席100
2周新益监事100
3陈小群监事100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根据《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因退休不再返聘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决议情况,本次回购价格为6.04元/股。经审核陈汉威等44名原激励对象离职资料和陈小群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资料,以及对比授予登记股份明细和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明细,确认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回购注销条件;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无误,符合实际情况;本次回购价格合理、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6.0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该等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07,100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有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两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陈小群先生为本议案相关方,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