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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5-36号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三、报告附件……………………………………………………… 第8—12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5-36号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强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强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强力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强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强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强力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6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8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0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4,099.00万元,另减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含税)172.90万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60.7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986.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5-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83,986.8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49,575.58
利息收入净额B22,649.31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4,116.93
利息收入净额C2910.38
项 目序号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63,692.5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3,559.69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3,854.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3,854.00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使用制度》)。根据《使用制度》,本公司对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8个定期存款账户(大额存单)和1个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51990219151040720,062,620.76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北大街支行5199031815102058,477,423.40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5199021915790002430,000,000.00大额存单
5199021915790003810,000,000.00大额存单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5199021915790004120,000,000.00大额存单
5199021915790009020,000,000.00大额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10603601040003630-5210,000,000.00大额存单
10603601040003630-5110,000,000.00大额存单
10603601040003630-5310,000,000.00大额存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47677279558750,000,000.00大额存单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环府路证券营业部50,000,000.00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合 计238,540,044.1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3,986.8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116.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692.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2,000 吨环保型光引发剂、年产 50,000吨UV-LED 高性能树脂等相关原材料及中试车间项目73,986.8273,986.8214,116.9353,692.5172.5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2020/12/7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83,986.8283,986.8214,116.9363,692.5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12.3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5-83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48,123,397.51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说明二之所述。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结余情况:银行大额存单160,000,000.00元,证券公司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50,000,000.00元,银行活期存款28,540,044.16元,合计238,540,044.16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业证书编号备案公告日期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000051421390A110002432020/11/02
2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MA007YBQ0G110102742020/11/02
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5463270110000102020/11/02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000599649382G110002412020/11/02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0676050Q110101482020/11/02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0611484C110101412020/11/02
7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5587870XB310000122020/11/02
8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200078269333C320200282020/11/02
9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0827260072440100792020/11/02
10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MA9UN3YT81440101572020/11/02
1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701000611889323370100012020/11/02
1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50100084343026U350100012020/11/02
1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50805090096110001542020/11/02
1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101568093764U310000062020/11/02
1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201160796417077120100232020/11/02
16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300770329160G474700292020/11/02
17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609134343310000072020/11/02
1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4927874110100322020/11/02
19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6949923XD110101302020/11/02
20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106086242261L310000082020/11/02
21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440300770332722R474700342020/11/02
22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510500083391472Y510100032020/11/02
23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5046285W320000262020/11/02
24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1302035795687109130200112020/11/02
2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31585821320000102020/11/02
2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300005793421213330000012020/11/02
27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0896649376110003742020/11/02
2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23425568110101502020/11/02
29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61013607340169X2610100472020/11/02
30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1592354581W110101362020/11/02

仅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作为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

案工作已完备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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