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杨翼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杨翼飞 黄 悦 刘 洋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