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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361Z0353号)。公司董事会现就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之1、2所述,红相股份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82023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2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4]1号)。2024年4月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内容,红相股份公司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红相股份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对2017-2022年度财务报表存在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2024年4月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就此对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1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已于2024年4月11日足额

缴交完毕),对相关当事人分别处于警告、罚款及市场禁入等不同处罚措施。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所涉事项,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以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其中包括: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的调查结论以及公司自查结果,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7年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并对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该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4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并分别于2024年9月6日、2024年10月1日披露问询函回复。

4、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推动内部审计从事后、事中审计向全过程审计转变。提高内审部门的工作频率及素质,及时发现和解决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加强广大员工,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有关《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强化广大员工,尤其是存货、采购、销售及物流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合规意识以及责任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6、加强公司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严格落实、推进,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全面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加大内控执行及监督检查力度,

尤其是全面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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