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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悦)本人作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主要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黄悦: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厦门大学信息学院教授、博导。黄悦于2005年获得厦门大学学士、2010年获清华大学博士学位。2010年至今在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工作。目前的主要研究方向是机器学习、机器视觉、雷达信号分析等。2024年7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黄悦541002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要求参加会议,在董事会召开之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站在独立、客观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角度,

对本人履职期间内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期内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以下相关会议,在会议期间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审慎审查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年度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1100
提名委员会22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0000

2024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4年7月26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报告期内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2)2024年8月28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红相转债”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交流研讨,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并保持日常沟通。

(五)现场调查与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可转债赎回、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此外,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管理层面对面沟通,先后考察了重要子公司合肥星波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技术有限公司,了解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从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等角度对子公司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2、本人持续关注和落实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持续关注公司民事诉讼及其进展情况,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3、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4、积极学习新发布和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厦门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厦门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厦门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题培训等,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能够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工作,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的重点事项。本人在未来将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重点事项,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完整、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四)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深化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注重

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其他

1、2024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4年度,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4年度,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2024年度,本人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签名:黄悦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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