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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博世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书璜联系电话:0755-23953869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星明联系电话:0755-2395386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3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6月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上市公司质量,中信建投证券持续督导工作人员进行持续督导专项培训,通过相关法规讲解与具体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公司治理积极意义、三会一层及董监高权利义务、董监高违规责任解析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2022年12月27日和2022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年12月27日,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国控”)及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共同签署了《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与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保荐机构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并根据相关法规举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
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关于终止<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关于转让所持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的协议》;同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签署了《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2023年2月10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及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共同签署了《关于<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与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23年4月25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及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共同签署了《关于<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与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2023年5月24日,广州环投集团向宁国国控协议转让52,198,764股公司股份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同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广州环投集团变更为宁国国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变更为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区科技支行开设的账号为623678762124的账户的部分募集资金被法院冻结,冻结募集资金金额为2,560.00万元。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持续跟进相关诉讼进展,尽快解除上述募集资金冻结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募集资金安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宁保荐机构将督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切实履
国国控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宁国国控,交易拟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最终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并不低于经评估或审计的净资产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交易内容、交易价格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正式生效的协议为准。鉴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宁国国控在供水运营业务领域形成一定的同业竞争。 为规范和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及控股股东宁国国控出具了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行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3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8.4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530.65万元。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且2023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可能存在经营业绩继续下滑或持续亏损的风险。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所作主要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3、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一致行动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义务的承诺不适用
9、其他承诺不适用
10、承诺约束措施不适用
2016年非公开发行所作主要承诺
1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作主要承诺
1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2020年公开增发所作主要承诺
13、关于公开增发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4、股份限售承诺不适用
15、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不适用
1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2021年向特定对象所作主要承诺
18、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书璜 张星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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