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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世科”)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丽特环保”)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宁源国泰安徽分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1亿元(含息),租赁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为科丽特环保在本次融资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宁源国泰安徽分公司的总公司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源国泰”)系公司控股股东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国控”)的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6月2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科丽特环保与宁源国泰安徽分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2TD9UU9H负责人夏小虎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成立时间2019-01-07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西津街道宁国大道106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不含金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2022年末/2022年度 (经审计)2023年1-3月/2023年3月末(未经审计)
总资产76,445.9583,412.98
净资产52,809.1653,938.43
营业收入5,863.491,731.02

最近一期财务数

据(单位:万元)

最近一期财务数

据(单位:万元)

净利润

净利润4,472.851,129.26
关联关系宁国国控合计享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9.98%,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国国控通过全资子公司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宁源国泰100%股权,宁国国泰安徽分公司系宁源国泰的分支机构。
履约能力系国有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和订立协议,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注:上表列示的注册资本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为总公司宁源国泰的口径。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出租人: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3、租赁物:科丽特环保自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及生产器具等资产

4、标的资产权属:标的资产由科丽特环保合法取得、占有;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权、质押权或其他物权,也未转让或租赁给他人;标的物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

5、融资金额:不超过1.11亿元(含息)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7、租赁期限:不超过2年

8、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

9、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10、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时,出租人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利息。

11、争议解决: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担保情况

1、公司与宁源国泰安徽分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拟为科丽特环保在本次融资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向科丽特环保收取担保费。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2023年度公司新增为科丽特环保提供担保额度17,0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未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授权额度范围内。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甲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2)主债权: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乙方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乙方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或部分租赁本金、利息、延迟利息、提前终止合同损失金、名义货价以及其他应付款项;《租赁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应返还财产、应赔偿损失及其它应付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用、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

估等费用)和其他承租人应付的所有费用。

(5)担保期间: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若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提供担保总余额分别为359,533.77万元、234,529.08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2.91%,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通过机器设备等资产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生产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本次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八、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博世科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书璜 张星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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