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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1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5-011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2022年被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情况

2022年5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雪球、宋海农、马宏波、李成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认为公司披露的2021年业绩预告数据与年度报告披露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情形。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张雪球、时任总经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海农、时任财务总监马宏波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成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基于上述事项,2022年8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2〕753号),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张雪球、时任总经理宋海农和时任财务总监马宏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整改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对警示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养;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强化公司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等相关整改措施,同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常态化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4年被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情况

2024年8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在编制和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时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谨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分类不准确的问题,且存在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项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整改措施:针对资产减值准备核算工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要求业务部门积极跟进项目结算、回款工作,及时将客户履约、资信变化情况传递给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根据合同回款、客户资信及履约能力及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等情况分析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及时进行减值测试,谨慎、及时、

合理地计提减值准备;规范及完善减值测试流程,确保通过执行恰当、合理的减值测试程序准确计量各项资产价值,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针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分类及相关会计核算工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要求财务管理中心强化会计核算的统一标准化,充分分析项目合同、进展及结算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分类核算依据,补充完善内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和操作细则,确保后续会计科目的核算符合准则规定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重新对第三季度报告涉及的相关坏账准备计提事项、相关坏账准备计提事项进行梳理和论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重新按照单项计提原则计提对应项目的坏账准备,并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相关文件。2024年9月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关于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将整改报告及更新后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至安徽证监会,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的《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关于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告》《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等相关文件。

针对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项,系该账户被冻结时子公司工作人员未能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将该事项进行上报,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将该事项补充披露于《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文件,同时,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持续跟进相关诉讼进展,通过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账户置换的方式解除账户冻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4年1月3日解除冻结,公司及时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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