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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自控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伟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7、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3人,代表股份247,064,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28%。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9人,代表股份26,580,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6%。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40,901,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02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7人,代表股份6,163,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4%。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5,813,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5%;反对1,03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5%;弃权214,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328,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21%;反对1,03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96%;弃权214,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8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4%;反对1,059,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9%;弃权21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303,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77%;反对1,059,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65%;弃权21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88,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4%;反对1,059,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8%;弃权21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03,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85%;反对1,059,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57%;弃权21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8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4%;反对1,059,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9%;弃权21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03,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77%;反对1,059,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65%;弃权21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5,670,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6%;反对1,22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1%;弃权171,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5,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34%;反对1,22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20%;弃权171,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5,802,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0%;反对1,057,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1%;弃权204,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7,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04%;反对1,057,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90%;弃权204,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7%。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关联股东侯友夫及蔡敏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5,430,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607%;反对1,057,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17%;弃权207,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4,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01%;反对1,057,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90%;弃权207,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5,565,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0%;反对1,252,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70%;弃权247,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080,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82%;反对1,252,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23%;弃权247,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4%。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55,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99%;反对1,060,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0%;弃权249,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70,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3%;反对1,060,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80%;弃权249,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58,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2%;反对1,058,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3%;弃权24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73,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45%;反对1,058,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09%;弃权24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关联股东周生刚及张保钢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245,604,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3%;反对1,049,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48%;弃权296,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4,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96%;反对1,049,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66%;弃权296,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关联股东周生刚及张保钢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45,604,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3%;反对1,072,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1%;弃权272,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4,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96%;反对1,072,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5%;弃权272,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9%。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关联股东周生刚及张保钢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45,604,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553%;反对1,049,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48%;弃权296,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34,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96%;反对1,049,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66%;弃权296,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郑超、张孟阳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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