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22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为监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64.0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因此,公司对其余1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注销对应2024年考核年度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44.00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注销2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08.00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5月12日全部办理完成。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