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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金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法定代表人:施华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8层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金盾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11
本次权益变动因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合计8,474,000股
委托人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方“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8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注册资本:捌拾贰亿叁仟贰佰壹拾万壹仟叁佰玖拾伍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429279950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6日
营业期限:长期
主要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任职长期居住地是否拥有境外居住权

施华

施华中国董事长北京
姜志军中国董事、执行委员会主任北京

李岩

李岩中国董事北京
宋洪军中国董事北京

张忠民

张忠民中国董事北京
张路中国董事北京

曹诗男

曹诗男中国独立董事北京

林钟高

林钟高中国独立董事马鞍山
柯荣富中国独立董事上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委托人指令,通过证券交易所卖出导致股份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19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未来十二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0,326,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5月末,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6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8,474,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0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由28,800,000股减少至20,326,000股,持股比例由7.08%减少至4.9999999%。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原因变动日期变动股数(股)变动比例(%)
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减持集中竞价2024年7月29日-2025年5月27日8,130,4002.00%
减持大宗交易2025年6月24日343,6000.08%
累计变动8,474,0002.0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20,326,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相关信托合同或其他资产管理安排的主要内容

(一)【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计划名 称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方式非主动管理
资产管理权限(表决权 行使)根据委托人指令行使表决权
涉及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份数量(股)20,326,000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4.9999999%
管理费用0.2%
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成立日起到发生合同终止情形之日止)
变更、终止的条件合同变更条件: (1)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报送。 (2)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三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 (3) 本合同三方将不会通过签订补充合同、附加条款或修改合同等方式约定由管理人向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投资收益、承担投资损失,或排除委托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合同终止条件: a. 每个结算期间结束,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b. 管理期限届满; c. 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d. 因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撤销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的; e. 管理人依法停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

破产的;f. 托管人被依法撤销托管资格的;g. 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的;h. 委托人出现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其他原因不

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为个人客户适用);i. 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情况出现后,本委托在进行终止清算。上述

(d)(e)项事由出现导致管理人不能履行职责

的,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妥善处理相关事

宜。

破产的; f. 托管人被依法撤销托管资格的; g. 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h. 委托人出现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为个人客户适用); i. 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情况出现后,本委托在进行终止清算。上述(d)(e)项事由出现导致管理人不能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计划资产处理安排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置剩余股份。
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7月8日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集中竞价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7日4,065,2001.00%
大宗交易2025年6月24日343,6000.0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1、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传真:0575-82952012/ 0575-829520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华

2025年6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华

2025年6月2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工业园区
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 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8,800,000股 持股比例:7.0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8,474,000股 变动比例:2.08% 变动后持股数量:20,326,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6月24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华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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