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所有监事会会议,并对每项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审慎表决。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召开及审议事项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召开日期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024/4/24 |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2024/6/12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4/6/2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减记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 2024/8/27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10/23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终止投资景德镇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关于终止投资年产5GW光伏组件及8GW异质结光伏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西正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西正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 2024/11/5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 2024/12/24 |
审议以上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议案获得与会监事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学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为监事更好履职持续赋能。一是组织监事参加《公司法》培训,持续传达学习监管新政策、新要求。二是全体监事完成中国上市协会举办的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并通过水平测试取得结业证书。
(三)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行使监事会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终止对外投资并出售子公司股权、监事会换届选举、内部控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12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7次股东大会会议,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科学合理,董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都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认真地查阅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专项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对于2024年度存在未能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及时追认补救。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从严进行关联交易识别,确保后续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审议披露程序,以防范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检查对外担保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各项担保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有关担保。
5、终止对外投资并出售子公司股权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关于终止投资景德镇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关于终止投资年产5GW光伏组件及8GW异质结光伏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西正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对外投资项目,系结合自身实际经营管理及综合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事宜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可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6、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因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曹英女士、黄玉莹女士成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原翠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经过监事会表决,曹英女士成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7、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监督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及核查,认为:对于2024年度存在未能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及时追认并披露。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从严进行关联交易识别,确保后续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审议披露程序,以防范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9、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该制度,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
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二、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形成合力,共同加强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股东和董事会的工作,并将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责。2025年度监事会的重点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严格执行监管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将密切跟踪监管政策变化,认真研究监管意见,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丰富各类专业知识,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监督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二)加强监督职责,提升监督时效
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对重要科目进行专项核查,监督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经营管理规范,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5年将有序开展监督工作,着力提升监督实效,维护股东、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三)确保职能平稳过渡
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在2026年1月1日之前,上市公司应当取消监事会。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做好职能过渡工作,全力支持审计委员会履职。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