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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1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勤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0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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