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博济医药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0号)同意注册,博济医药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3,450,584股,发行价格10.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320.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8.63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641.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8日全部到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41000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将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39,397.83万元调整为33,641.67万元。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终止实施“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上述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 | 13,560.53 | 2,155.14 |
2 | 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9,233.76 | 8,295.99 |
3 | 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 | 6,307.45 | 4,782.8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296.09 | 18,407.74 |
合计 | 39,397.83 | 33,641.67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 |
1 | 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 | 2,155.14 | 2,155.14 | - |
2 | 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8,295.99 | 5,470.60 | 2,825.39 |
3 | 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 | 4,782.80 | 2,278.23 | 2,504.57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8,407.74 | 18,884.20 | - |
合并 | 33,641.67 | 28,788.17 | 5,329.96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及“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
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及“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329.96万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后续如有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质保金等,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三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及“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具体金
额以实际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济医药本次将募投项目“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与“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这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博济医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晟 杨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