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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0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近期,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丙方”)、全资子公司广州华圣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圣制药”、“乙方”)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甲方”)共同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书》,三方经友好协商,华圣医药将“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的技术转让给盘龙药业,转让经费总计人民币45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合同的签署不需要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1997年09月22日

注册资本:10,628.096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晓林

注册地: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盘龙生态产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中草药收购;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消毒器械生产;药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要股东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谢晓林持有其34.99%的股权。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盘龙药业资产总额为225,713.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0,731.22万元,2024年1-9月,盘龙药业实现营业收入71,692.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57.17万元。(数据来源于盘龙药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盘龙药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规格为0.25g,主要用于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圣医药已完成合同产品的全部研究工作,并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NMPA”)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号为CYHS2404047。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甲方: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华圣制药有限公司

丙方: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产品: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规格为0.25g。

3、合作模式: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产品转让经费总计人民币450万元,甲方获得合同产品的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药品注册证书》等相关文件。

4、合作目标:甲方取得NMPA核发的合同产品的《药品注册证书》。

5、付款方式:甲方分期按项目注册及交付进度向乙方分期支付费用。

6、技术成果归属:本合同产品注册证书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所有权归甲方,甲方拥有使用权及转让权等。

7、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项目是公司“一站式”研发服务能力的体现,公司相应业务部门将积极配合盘龙药业完成该项目的权益转让工作。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根据项目交付进度决定。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技术转让合同书》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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