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以通讯和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参会的董事共计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商春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4,780.00万元认购江苏中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新材”)新增注册资本1,912.00万元,公司关联方浙江豪纳新材料有限公司、荆州市盈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邓家贵先生、吴学民先生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中益新材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8,000.00万元增加到12,02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60.00%下降至55.84%。子公司中益新材增资扩股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符合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
关联董事商春利、蔡绍学、郑巍、卢晓辉、孙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