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来民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的延续进行,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担保合同,本次担保覆盖双方于2024年5月签署的担保合同(合同编号:BZ032424000278),故本次担保不会新增担保金额。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来光能”)顺利地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分别签署了担保合同。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本次担保金额 | 截至目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 | 37,100 | 210,178.87 |
山西中来光能 | 22,011.75 | 426,183.41 | |
20,000 |
公司本次担保后,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43,888.25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77,0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被担保方均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业务正常,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32425000459)
公司为苏州中来民生在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3月10日期间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办理的授信业务及2024年5月签署的担保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71亿元,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等费用。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4100520250000901)
公司为山西中来光能在2025年5月27日至2027年5月26日期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分行申请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2,011.75万元,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等费用。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Y13(高保)20250006)
公司为山西中来光能在2025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担保期间为三年,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等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35,395.0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882,521.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1.7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96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32425000459);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4100520250000901);
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Y13(高保)20250006)。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