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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药控股: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2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长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7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5年1月20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药控

股”)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十堰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十堰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万江、毛卫飞。

2、2025年1月23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同日,长药控股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目前,债权申报及审查、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3、2025年3月10日,公司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江星”)收到十堰中院送达的(2025)鄂03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对长江星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长江星管理人(以下简称“长江星管理人”)。

4、2025年3月18日,长江星管理人向十堰中院申请将长江星、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源”)、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丰”)、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制药”)、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伟创”)、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惠涛”)、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制药”)七家公司一并纳入合并重整,并适用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方式进行审理。

5、2025年4月1日,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收到十堰中院送达的(2025)鄂03破1号《民

事裁定书》、(2025)鄂03破1号《决定书》,十堰中院于2025年3月27日裁定受理长江星管理人提出的公司七家子公司长江星、长江源、长江丰、新峰制药、长江伟创、舒惠

涛、安博制药合并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长江星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万江、毛卫飞。十堰中院已裁定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进入合并重整程序,但在合并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若合并重整失败,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最终的重整方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法院受理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七家子公司进入合并重整程序后,债权人可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及公司七家子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由于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尚未确定,实质合并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实质合并重整结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在实质合并重整期间,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将依法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和员工稳定,最大程度保障各方权益;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公司及公司七家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从而降低长药控股体系内债务体量,保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三、风险提示

1、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合并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法院裁定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进入合并重整程序,但在合并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后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若合并重整失败,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将持续关注合并重整事项进展,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已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公司已进入预重整阶段,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风险。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5,000万元至-37,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1条第(二)项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2023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9,512.11万元,未分配利润-96,174.57万元,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565.33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415.03万元,未分配利润-114,271.64万元,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97.07万元,公司经营净现金流量连续2年负数,公司累计亏损数额巨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涉诉讼、仲裁案件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当前所涉诉讼、仲裁118起,涉案金额合计153,879.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789%。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紧张,存在大额逾期债务和逾期担保,债权人的起诉行为使部分子公司相关资产及权益被冻结或被强制执行,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对此,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合理的债务偿还计划,履行偿债义务,化解现有债务,降低诉讼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存在大额有息负债逾期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大额有息负债74,652.10万元,其中逾期有息债务25,907.72万元,且回款情况不及预期,导致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受到不利影响,偿债能力下降,随着有息负债的逐渐到期,未来可能会发生更多逾期债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冻结账户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冻结账户的账户余额合计594.67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为159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112个,占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的比例为70%。公司将持续跟进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客观评估其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控股子公司存在大额欠税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星存在未按时缴纳的欠税1.2亿元,主要系长药控股与长江星重组过程中,将长江星及其子公司从开始经营以来所有的未开票收入进行了补充申报。长江星及子公司未来可能存在因资金周转等导致无法在税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按时完成缴纳税款。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鄂03破1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2025)鄂03破1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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