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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变更总裁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变更总裁的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副董事长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对《公司章程》等制度进行修订,拟增设副董事长一职。该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陆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总裁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因公司战略发展及职务调整需要,申请辞去总裁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陆建平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德广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德广先生具备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个人简历陆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无锡菊花电器集团公司销售代表。1997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副总裁、总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陆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48,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刘德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天马微电子集团副总裁、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事业群常务副总裁、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2023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其中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德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85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总裁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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