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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堤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总部研发基地暨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投资总部研发基地暨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李弘焱反对理由:公司年内业务开展需要较大资金支持,此次研究中心项目投资总额较高,利用率不足,存在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和影响现金流健康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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