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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关键)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富邦股份”)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有关议案或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未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均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服务。本人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4次,实际出席4次,无缺席情况,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400

2022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地给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独立意见名称独立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18日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6月17日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8月24日1、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任职董事会和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会议,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就公司 2022年战略发展规划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

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核,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提出专业建议,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5、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2022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3年度,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特此报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键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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