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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
富邦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Lum Park How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1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富邦科技证券代码:300387

信息披露义务人:Lum Park How住所:新加坡

股权变动性质: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导致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富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一 ...... 12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柏豪Lum Park How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富邦科技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NORTHLANDNORTHLAND CHEMICALS INVESTMENT LIMITED
维摩公司Vimalakirti Charitable Society Limited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林柏豪先生将其持有的香港NORTHLAND100%股权转让给维摩公司,导致林柏豪先生不再控制公司5%以上股东香港NORTHLAND。
报告书、本报告书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Lum Park How先生:男,新加坡国籍,住所:新加坡,2007年1月至2015年5月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日前,除持有富邦科技股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林柏豪先生将其持有香港NORTHLAND的100%股权转让给维摩公司,导致林柏豪先生不再控制公司5%以上股东香港NORTHLAND。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减所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林柏豪先生与维摩公司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林柏豪先生通过香港NORTHLAND间接持有公司5.61%股权(林柏豪先生持有香港NORTHLAND 100%股权;香港NORTHLAND持有公司16,214,0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1%)。维摩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林柏豪先生与维摩公司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林柏豪先生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维摩公司通过香港NORTHLAND间接持有公司5.61%股权(维摩公司持有香港NORTHLAND100%股权;香港NORTHLAND持有公司16,214,0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日前, 香港NORTHLAND持有公司5.61%股权均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Lum Park How(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书》;

3、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放置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7-87002158;

3、联系人:易旻、黄飞虎。

附表一

简式权益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北省应城市
股票简称富邦科技股票代码3003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Lum Park How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新加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因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导致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减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6,214,046股 持股比例:5.6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 方式:经林柏豪先生与维摩公司友好协商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林柏豪先生将其持有香港NORTHLAND的100%股权转让给维摩公司。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Lum Park How(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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