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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虹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意时点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性低的产品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含子公司)购买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审批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资金管理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2、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势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在任意时点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在任意时点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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