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总股本1,797,592,8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7,855,570.82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股东会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97,592,8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权益分派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三层光环新网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静
咨询电话:010-64183433 010-64181150转820传真:010-64181819电子邮箱:i_r@sinnet.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