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2: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三层光环新网多功能厅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宇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23人,代表股份584,627,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2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39,806,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6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2人,代表股份144,82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6人,代表股份144,82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2人,代表股份144,82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11项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股东会通过了上述11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7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78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3%;弃权2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7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30%;反对78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21%;弃权2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76,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1%;反对805,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2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74,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39%;反对805,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2%;弃权2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53,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反对800,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2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52,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84%;反对800,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7%;弃权2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53,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反对79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弃权2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52,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84%;反对79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1%;弃权2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44,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6%;反对875,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8%;弃权2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42,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15%;反对875,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46%;弃权2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董事2025年度薪酬制度》;
关联股东耿岩、袁丁、李超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53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1,037,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3%;弃权3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46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2%;反对1,037,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3%;弃权3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244,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反对99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弃权3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442,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48%;反对99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5%;弃权3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7%。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8.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023,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5%;反对1,28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1%;弃权3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22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1%;反对1,28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84%;弃权3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81,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8%;反对847,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0%;弃权
2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7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81%;反对847,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54%;弃权2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99,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0%;反对839,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6%;弃权2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97,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08%;反对839,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96%;弃权2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86,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8%;
反对842,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弃权2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8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19%;反对842,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7%;弃权2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86,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7%;反对849,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2%;弃权2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84,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15%;反对849,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3%;弃权2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369,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7%;反对943,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弃权3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67,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09%;反对943,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5%;弃权3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07,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3%;反对922,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弃权2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06,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76%;反对922,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2%;弃权2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21,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7%;反对91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0%;弃权28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2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70%;反对91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8%;弃权28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9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2%;反对839,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6%;弃权29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9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77%;反对839,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98%;弃权29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396,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4%;反对920,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5%;弃权3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95,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00%;反对920,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59%;弃权3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11 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46,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0%;反对761,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44,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32%;反对761,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1%;弃权3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78,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4%;反对84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8%;弃权3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76,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62%;反对84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45%;弃权3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10、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 审议通过《提名杨宇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78,618,49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8,816,926股
杨宇航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审议通过《提名耿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77,403,43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7,601,865股
耿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审议通过《提名袁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78,607,907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8,806,342股袁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审议通过《提名姜山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77,628,03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7,826,468股
姜山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 审议通过《提名刘方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78,889,68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088,120股
刘方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审议通过《提名朱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78,870,98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9,069,420股
朱青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黄宇聪、于茜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