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8年11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496.77万元,期限为6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035.35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4,461.4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9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瑞华验字【2019】40020001号验证报告。
2020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普通股10,152,28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65.8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34.1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3日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442ZC00391号验证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0,229.29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2,138.6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50.05万元(包括手续费、利息收入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15.9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2,245.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38.6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0.72万元(包括手续费、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19年1月7日,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1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0年10月28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23001243018400 | 37.7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44050164613500001031 | 0.7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630668839 | 1.7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夏湾支行 | 19620078801300000280 | 0.49 |
合计 | —— | 40.7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14,614.87万元置换截至2018年12月29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议案已经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确认,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9]40070001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3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公告编号:2024-009)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4月出售了医药业务资产,因此决定终止“年产1,200吨甾体药物及中间体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38.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3-011)。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使用于“年产20,000吨生物酶制剂项目”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调整投入“年产1,200吨甾体药物及中间体项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年产20,000吨生物酶制剂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26.75万元调整至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食品级生物酶制剂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
附件: |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74,195.5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5.9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245.2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126.7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1.74%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0,000吨生物酶制剂项目 | 是 | 20,625.43 | 4,498.68 | 4,498.68 | 100.00 | 2022年12月31日 | 注3 | 否 | ||
年产15,000吨食品级生物酶制剂项目 | 是 | 17,884.76 | 24,011.51 | 2,015.92 | 24,199.85 | 100.78 | 2025年6月30日 | -245.65 | 注2 | 否 |
年产1,200吨甾体药物及中间体项目 | 是 | 17,383.23 | 27,383.23 | 25,244.56 | 92.19 | 2021年10月31日 | 注1 | 否 | ||
收购长沙世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 | 否 | 8,568.00 | 8,568.00 | 8,568.00 | 100.00 | 2020年12月31日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9,734.12 | 9,734.12 | 9,734.12 | 100.00 | 2020年12月31日 | 否 | |||
合计 | — | 74,195.54 | 74,195.54 | 2,015.92 | 72,245.22 | — | — | -245.6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注1:上述项目已于2022年4月转让。 注2:工业酶市场开拓未达到预期效果,导致年产15,000吨食品级生物酶制剂项目暂未实现预期收益。 注3:公司对业务规划和产能布局进行了内部调整,决定终止“年产20,000吨生物酶制剂项目”,将剩余6,126.75万元资金用途变更至“年产15,000吨食品级生物酶制剂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1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14,614.87万元置换截至2018年12月29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9]40070001号《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3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公告编号:2024-009)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4月出售了医药业务资产,因此决定终止“年产1,200吨甾体药物及中间体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38.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发展,公司拟将“年产1,200吨甾体药物及中间体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38.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