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5年6月6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由董事长黄永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董事对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条件,应当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1,200.00万份,激励对象130名。
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已授予的130名激励对象共计1,200万份股票期权,同时与本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实施。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董事赵永杰、徐少璞、李利军为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