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参加会议的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条件,应当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1,200.00万份,激励对象130名。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
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终止及股票期权注销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