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76证券简称:
ST易事特公告编号:
2025-04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旋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地审核了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董事会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43)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4),并且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弃权、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决定其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