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2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含子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含子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含子公司)主要的结算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存款(含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及相关产品组合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含子公司)未来一年内开展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以该额度为上限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3、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业务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来确定业务期间、实际金额和合作银行。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
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建立严格的授权,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海外市场业务占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地位,公司海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产生的外汇收支极易受到汇率波动影响。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降低公司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汇率风险,成为企业稳定经营的迫切和内在需求。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含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实施部门及负责人,完善了内部操作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应用指南等的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披露。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且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