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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5日)。
鹏翎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鹏翎股份股票代码30037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魏泉胜
电话022-63267888,022-63267828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
电子信箱ir@pengling.cn;weiquansheng@pengling.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99,088,112.18785,535,579.01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742,710.5046,624,808.32-7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842,659.1542,517,796.34-88.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499,943.0983,809,837.03-136.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760.0693-74.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760.0693-74.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0%2.44%-1.8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956,050,447.702,724,108,817.59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218,059,005.881,933,311,942.8214.7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52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王志方境内自然人40.14%303,173,157250,025,971
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2%22,084,170
#陈雪飞境内自然人1.11%8,409,100
#张文军境内自然人1.00%7,534,426
清河县新欧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92%6,944,555
解东泰境内自然人0.86%6,517,248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境外法人0.76%5,743,234
刘泉境内自然人0.53%4,020,629
#徐鹤林境内自然人0.44%3,312,700
张洪起境内自然人0.42%3,157,93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股东中,王志方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其他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欧亚集团、清河新欧、解东泰为一致行动人; 3、未知以上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股东 陈雪飞 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409,1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 股,合计持股数量为8,409,100股; 2、股东 张文军 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487,126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047,300股,合计持股数量为7,534,426 股; 3、股东 徐鹤林 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1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12,700 股合计持股数量为3,312,70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告知函》。(公告编号:2022-071)。

2022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2023年2月22日,发行对象王志方已将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指定账户,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0,584,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8,999,998.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004,352.57元,发行股份已于2023年3月17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公告日期:2023年3月15日)。

2、2023年7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755,378,8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7,768,940.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5 日。(公告编号:2023-028)。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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