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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2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公司主楼5楼51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2.18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董事王东、张鸿志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董事王东、张鸿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9名激励对象16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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