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ST汇金 公告编号:2025-032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金股份”)股票交易于2025年5月23日停牌一天,于2025年5月26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26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汇金”变更为“汇金股份”,证券代码仍为“300368”,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股票停复牌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汇金”变更为“汇金股份”
3、证券代码:300368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5月26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23日停牌一天,2025年5月26日开市起复牌。
6、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六条“自新规则施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适用新规则第9.4条第七项关于虚假记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规定。新规则施行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在新规则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样予以适用,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符合新规则第
9.11条规定的撤销条件的,可以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1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汇金股份”变更为“ST汇金”,证券代码仍为30036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
三、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11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对于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及相关公告,予以更正,追溯调整2021年度相关数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1276号)。
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因素已经消除,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已满12个月,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1、公司逐条自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9.4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序号 |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逐项自查情况 | 是否触及相关情形 |
1 | 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生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事件。 | 否 |
2 |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和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均运作正常,未发生冻结情形。 | 否 |
3 | 董事会、股东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 公司今年以来正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至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已于巨潮资讯网及时披露,不存在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况。 | 否 |
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 否 |
5 | 向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公司未发生相关违规情形。 | 否 |
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否 |
7 |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 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且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 否 |
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 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77.95万元,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3000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3亿元的除外 | |||
9 | 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2、公司逐条自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十章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序号 |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逐项自查情况 | 是否触及相关情形 | |
1 | 交易类强制退市 | 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2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
3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
4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400人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
5 |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
6 | 财务类强制退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 2024年,公司经审计利润总额为-32,679.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6,977.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27.43万元,公司2024年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8,096.99万元。 | 否 |
7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2024年,公司经审计期末净资产15,241.85万元。 | 否 | |
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 否 | |
9 | 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
10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
11 |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
12 | 规范类强制退市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 否 |
13 |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有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 | 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表决通过,并签署了《关于2024年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 否 | |
14 |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
15 | 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
16 | 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公司未发生相关违规情形。 | 否 | |
17 | 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 否 |
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于 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 ||
18 |
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
19 | 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
20 |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
21 |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
22 |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23 | 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否 |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23日停牌一天,2025年5月26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恢复交易,证券简称将由“ST汇金”变更为“汇金股份”,证券代码仍为“300368”。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