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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草生态: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媛媛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白媛媛)

各位股东:

作为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白媛媛,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2021年至今任内蒙古中路华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年至今任呼和浩特市智胜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至今任内蒙古美智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历任国美电器内蒙古公司审计主管,内蒙古西蒙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长、行政副总经理、财务副部长,内蒙古国信正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通讯方式)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白媛媛1212002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的相关程序均合法有效。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资料,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并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对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认真审查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对候选人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核查,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2024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审议的《关于赎回优先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严格履行审计沟通职责,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事项的工作汇报,并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提高审计质量,发挥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业政策环境变化、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投资者保护、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与监督。同时,通过浏览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的支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

2、认真审议,独立客观表决。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形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与关注,积极建立与中小投资者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

4、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持续关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更新

的各类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相关文件,通过不断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高对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于玲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轮值总裁的议案》,聘任朱长虹女士为公司轮值总裁。

经审查,于玲玲女士、朱长虹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条件,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员工持股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

议案》,通过审阅相关材料,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关注到,截至2024年10月18日,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白媛媛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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