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东华测试: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修订对照表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天、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公告前10天等重要时点,提前将禁止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具体要求告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等重要时点,提前将禁止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具体要求告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新增章节及条款第三章 增持股票行为规范 第十条 本章规定适用于下列增持股份情形: (一)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但未达到5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二)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本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
(九)公司或者深交所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相关增持主体完成其披露的增持计划,或者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拟提前终止增持计划的,应当比照前款要求,通知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七条 公司按照规定发布定期报告时,相关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或其实施期限尚未届满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增持主体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第十八条 在公司发布相关增持主体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该增持主体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
新增条款第四十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因新增章节及条款而致使原制度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均已作出相应调整。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03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