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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测试: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毅胜)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毅胜)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5日,本人作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及高管提名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历次会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本

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丁毅胜2200

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丁毅胜2200

本人对本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1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发表独立 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 类型
12021年4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同意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同意

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本人认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工作范围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行了如下职责: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建设。2021年度任职期间共主持召集了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等,指导公司的审计工作,在年度审计期间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

行分析,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控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高管选聘工作中,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确保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期间,进行现场考察和了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特别是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与公司董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问询等途径向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2021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2021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1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1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中给

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毅胜)》之签署页)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__________

丁毅胜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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