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测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东华测试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5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11,09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20.3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164,274.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073,625.14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2018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1-12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61,818,201.51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27,607,732.0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2,609.92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和2021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测试技术中心项目”结项,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95,073,625.14 |
减: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52,083,912.42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18,675,878.87 |
2021年募集资金期初金额 | 61,665,591.59 |
加:2021年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152,609.92 |
减: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 | |
1、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 | 19,811,558.09 |
2、测试技术中心项目 | 7,796,173.97 |
3、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4,210,469.45 |
2021年募集资金期末金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与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靖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活/定期 | 余额 |
中国交通银行泰州靖江支行 | 385046010018010074736 | 活期 | 11,439,622.87 |
中国工商银行靖江南京路支行 | 1115120429000055675 | 活期 | 已注销 |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 | 80100240000100018927 | 活期 | 已注销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活/定期 | 余额 |
中国交通银行泰州靖江支行 | 385046010608510003633-A00000002 | 定期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靖江支行 | 1115120119300246533 | 活期 | 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靖江支行 | 1115120114400023216 | 定期 | 已注销 |
中国银行靖江支行 | 458570554906 | 活期 | 22,770,846.58 |
合计 | -- | -- | 34,210,469.4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请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1-12月编制单位: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 195,073,625.14 | 本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818,201.5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3,902,113.9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止期末投资进度(%)=(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智能化结构力学性能测试分析系统产品扩建项目 | 否 | 73,200,000.00 | 62,351,893.85 | 0 | 62,351,893.85 | 100.00% | 2014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 | 否 | 38,730,000.00 | 30,320,565.48 | 19,811,558.09 | 30,320,565.48 | 100.00% | 2021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测试技术中心项目 | 否 | 24,190,000.00 | 17,662,890.53 | 7,796,173.97 | 17,662,890.53 | 100.00% | 2021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784,650.14 | 34,210,469.45 | 46,109,310.29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6,120,000.00 | 136,120,000.00 | 61,818,201.51 | 156,444,660.15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 -- | ||||||||||
设立全资子公司 | 否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 | 10,000,000.00 | 100% | 2014年12月31日 | 153.20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 | 否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0 | 34,985,006.88 | 99.96% | 201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购置土地使用权 | 否 | 13,953,625.14 | 13,953,625.14 | 0 | 12,472,446.90 | 89.3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8,953,625.14 | 58,953,625.14 | 0 | 57,457,453.78 | -- | -- | 153.20 | -- | -- | |
合 计 | -- | 195,073,625.14 | 195,073,625.14 | 61,818,201.51 | 213,902,113.93 | -- | -- | 153.2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073,625.14元,其中计划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36,120,000.00元,超募资金为58,953,625.14元。 2013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用于实施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成。 2013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万元用于投资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00万元用于投资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成。 2014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使用 |
剩余超募资金13,953,625.14元购置土地使用权,不足部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补充。目前已支付12,472,446.90元用于土地款项及相关税费等。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为了更好地利用公司自有土地和现有技术,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拟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以部分超募资金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实施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新产品项目与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整合,将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新产品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租赁)变更为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公司自有土地),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尽快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截止2012年9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841,911.48元。2012年10月1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0,841,911.48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10月10日归还了全部资金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1200万资金已于2017年1月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测试技术中心项目”总计结余资金额34,210,469.45元(含利息)。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因“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以及“测试技术中心项目”从规划到实施周期较长,随着公司设备研发能 |
力以及国内设备制造技术的不断提升,部分生产设备实现国产化代替进口,在不影响生产效率和生产稳定性的前提下,设备采购价格有所降低,节省了部分设备采购预算。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多次市场调研、商务谈判、集中采购等方法合理降低成本费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2014年,募投项目“智能化结构力学性能测试分析系统产品扩建项目”总计结余资金额11,898,840.84元(含利息)。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公司通过优化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同时充分利用公司自主研发、自主改造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的优势,以最大限度的节约项目资金,主要为: 1、公司在满足生产、检测需求的前提下,对部分设备的采购采用国产设备和自主改造设备来替代进口设备,减少对进口设备的采购,设备采购价格大大降低,从而较大程度的节约了设备投入。 2、公司通过对自制设备性能的研发改造,以符合公司测试检测产品使用,从而减少了外购设备实际购进的数量,由此节约了一定的设备投入。 3、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各分项之间的投入进行合理的调配,以提高效率,避免了浪费。 4、设备的安装调试主要由公司内部自行完成,降低了设备的安装调试费。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和2021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在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上,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按照招股说明书和公告的使用计划进行了使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未经审批擅自使用的问题。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
六、会计师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其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检查、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常厚顺
年 月 日王志辉
保荐机构(盖章):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