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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测试: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9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对关注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分析,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5月18日、6月21日,公司先后在本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咨询称,“天问一号地面测试为公司客户项目”“公司参与了神州十二号的地面监测保障”。请详细说明公司涉及航天、航空业务的具体开展方式,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销售金额,客户开发、在手订单情况,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对你公司业绩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公司涉及航天、航空业务的具体开展方式

结构力学性能测试仪器主要用于测量建筑、装备结构的强度、刚度、阻尼、固有频率等,是航空航天、桥梁建筑、汽车制造等行业中广泛应用的仪器。其中,航空航天对产品安全性、可靠性和结构优化

要求较高,是结构力学性能测试仪器的主要市场之一。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结构力学性能测试仪器行业自主创新型企业,产品可用于安全性测试、可靠性测试、动力环境测试、结构力学性能测试以及结构的优化设计。公司通过与航空航天相关各类科研院所进行详细的技术交流,了解技术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测试方案和测试系统,帮助并配合用户完成航空航天相关研制及生产任务;目前公司与航空航天主要的设计单位和实验及试验单位都有全方位的接触,基于信号处理领域的核心技术,在该领域为航空航天相关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销售金额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涉及航天、航空业务相关的销售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单位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
金额占总收入比重金额占总收入比重金额占总收入比重金额占总收入比重
航天、航空业务万元2,69020.05%2,06511.62%3,50017.05%57819.25%
总收入万元13,419.70——17,774.33——20,526.85——3,002.32——

(三)客户开发、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航空航天客户主要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研究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研究所,如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环境强度研究所、空间电子信息技术研究所、

上海卫星工程研究所等。相关信息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经公司销售管理部门统计,截至目前,在手订单合计约为2,595万元。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核心竞争优势,在我国结构力学性能测试仪器领域拥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与航空航天相关各类科研院所均有合作。单项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及利润总量比重较小,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谨慎评估,注意投资风险。

2.6月21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咨询称“华为公司采购我司设备进行力学性能测试”。请详细说明公司与华为合作的具体内容及方式、确认的收入、净利润金额及占比,结合在手订单及预计新增订单情况说明相关收入是否对公司业绩具有重大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公司与华为合作的具体内容及方式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其下游供应商采购公司设备进行线路板力学性能测试,主要采购产品为:动态应变测试分析系统、便携式应变测试分析系统等。

(二)华为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华为相关业务累计确认收入为160.74万元,其中2020年确认收入为38.55万元,毛利约为20.8万元,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非常小。2021年,公司华为相关业务在手订单为11.6万元,预计2021年公司与华为相关的业务量占公司总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谨慎评估,注意投

资风险。

3.请结合公司股价涨幅及公司主营产品所处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核查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的原因,说明与公司生产经营等基本面变化情况是否匹配,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股价变动情况,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就公司股价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一)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1、宏观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的编码为“C40”,为“制造业”中的“仪器仪表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项下“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智能测控装备制造”目录中的“智能测量仪器仪表”。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涉及仪器仪表行业及相关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仪器仪表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相关行业技术升级、打破国外高端分析仪器垄断、提高高端分析仪器国产化率及国产替代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目前,公司所处市场宏观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情况

随着我国传统产业持续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重大工程、工业装备、智能制造、生命医药、新能源、海洋工程、核电、科技研究、环境治理、检验检疫等领域对仪器仪表

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我国仪器仪表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1年一季度,我国规模以上仪器仪表制造业营业收入1764.4亿元,同比增长46.1%,实现利润总额

140.5亿元,同比增长111.0%。

3、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走势

截至2021年7月12日收市,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近期股价走势、估值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 代码证券 名称区间涨跌幅静态 市盈率滚动 市盈率市净率
2021/06/12至2021/07/12 累计涨跌幅2021/05/12至2021/07/12 累计涨跌幅
300165.SZ天瑞仪器15.84%7.12%120.33184.321.49
300466.SZ赛摩智能7.05%23.37%171.6385.423.78
300557.SZ理工光科5.98%19.05%117.5595.483.27
300567.SZ精测电子29.58%33.54%78.0462.9310.45
300667.SZ必创科技11.8%20.22%95.65110.84.2
002338.SH奥普光电-1.28%12.21%88.8681.585.1
002979.SH雷赛智能12.69%17.94%57.2448.088.74
688056.SH莱伯泰科-3.9%44.76%65.8666.675.69
688528.SH秦川物联-0.71%5.2%50.8165.223.1
688686.SH奥普特26.89%29.81%146.63134.2415.2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10.40%21.32%99.2693.476.1
300354.SZ东华测试113.41%132.18%83.4880.329.81

数据来源:Wind、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7月12日,创业板综指(399102.SZ)涨幅23.62%,机械设备行业(申万一级)(801890)涨幅9.00%,公司股价涨幅132.18%,相较于同行业公司涨幅偏离值较大。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就公司股价异动情况进行说明,并披露了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2021年7月12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80.32倍,静态市盈率为83.48倍,市净率为9.81倍。中证指数发布的证监会行业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35.42倍,静态市盈率为36.96倍,市净率为3.85倍。

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静态市盈率、市净率均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4、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工作,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002.32万元,同比增长38.0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2.55万元,同比增长207.41%,实现扭亏为盈。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的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

针对公司近期股价异常波动,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如下:

1、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大。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及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新产品新项目投入产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的风险、成本费用上升的风险、核心技术失密风险等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请核实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

回复:

经向相关人员问询,公司已有的重大事项均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亦不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

5.请说明公司近三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自媒体宣传,以及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回复:

经公司全面自查,公司近三个月未接受媒体采访。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分别于2021年6月28日、7月1日接受了特定对象调研,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互动易平台上刊载的《300354东华测试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等20210420》(编号:2021-001)、《300354东华测试调研活动信息20210629》(编号:2021-002)、《300354东华测试调研活动信息20210702》(编号:2021-003)。公司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自媒体宣传,主要用于介绍最新产品、最新应用案例及行业发展动态。公司近三个月回答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16条,投资者通过互动易平台向公司咨询航天航空领域业务情况、与华为相关业务情况、以及PHM系统业务情况。公司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客观、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给予回复,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6.请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及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并说明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拉抬股价以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回复: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近1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尚未接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拉抬股价以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公司将会持续关注相关主体的减持计划,督促相关主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风险因素。

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除上述回复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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