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0-039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5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11,09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20.3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164,274.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073,625.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2018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1 | 智能化结构力学性能测试分析系统产品扩建项目 | 73,200,000.00 |
2 | 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 | 38,730,000.00 |
3 | 测试技术中心项目 | 24,190,000.00 |
4 | 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 |
5 | 超募资金—智能电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海洋工程与港口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项目 | 35,000,000.00 |
6 | 超募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 | 13,953,625.14 |
合 计 | 195,073,625.14 |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需求是分期分批的。因此,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尚有约63949660.16元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益,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未投入项目使用。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即投资产品到期日不得晚于2021年10月23日。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所购买理财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
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整体的业绩提升,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等规定,合理规划,谨慎投资,防控风险,在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金额(万元) | 存续期起始日 | 存续期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人民币按期开放T+0交易 | 保证收益型 | 1000 | 2019年10月30日 | 2020年4月2日 | 3.05% | 闲置募集资金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5个月 | 期限结构型 | 4600 | 2019年11月01日 | 2020年4月2日 | 3.63% | 闲置募集资金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 | 2020年7月27日 | 2020年9月28日 | 1.35%~2.85% | 闲置募集资金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5000 | 2020年7月27日 | 2020年10月16日 | 1.50%~3.48% | 闲置募集资金 |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已到期。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
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国金证券查阅了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国金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