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东华测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测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5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11,09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20.3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164,274.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073,625.14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2018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

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即投资产品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10月18日。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整体的业绩提升,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等规定,合理

规划,谨慎投资,防控风险,在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司于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序号受托人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产品金额(万元)存续期起始日存续期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资金来源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T+0保证收益型30002018年10月31日2019年5月2日3.40%闲置募集资金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定制01保证收益型40002019年5月24日2019年10月25日3.50%闲置募集资金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4个月期限结构型10002019年5月27日2019年9月30日3.65%闲置募集资金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查阅了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国金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常厚顺王志辉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