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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测试: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何欣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原定任期至2027年7月10日),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目前,何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何欣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玲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玲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李玲女士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玲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16日

附件:李玲简历李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级会计师。2021年2月入职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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